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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《华东师范大学年鉴》编纂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

发布日期: 2015-12-28   浏览次数 435

各单位:

自我校年鉴编纂工作开展以来,已有十余年了,为更好的总结年鉴编纂工作的经验,提高年鉴编纂工作的水平,档案馆(校史党史办公室)决定对2015年年鉴供稿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,并在此基础上对表现突出的集体进行表彰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校史办根据2015年年鉴撰写情况综合考评相结合,各单位对照《华东师范大学各单位2015年度年鉴工作检查评分表》(见附件一)要求进行自查,自查表填写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2016年1月13日前送交档案馆校史党史办公室。各单位可根据自查情况,申报2016年年鉴编纂工作先进集体(2016年表彰),请将填写好的申报表(见附件二),随同检查评分表于2016年1月13日前一起提交。

办公室地址:中山校区:档案馆209室,62232664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闵行校区:行政楼805室,54343079

联系邮箱:xiaoshi@mail.ecnu.edu.cn

 

附件一 华东师范大学各单位2015年度年鉴工作检查评分表.doc

附件二 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度年鉴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.doc

 

华东师范大学档案馆
2015年12月24日